巧琳告訴高sir上次希言指向櫃頂小火車的事:「以前希言想玩玩具或吃餅干時,他只會很原始地用手搶。」
「噢,你也留意到他的進步。我們可以引入一些有目的的玩具,如按制彈起的動物、拉綫會震動的公仔。」高sir指向玩具櫃。
「這些小時候我都有玩!」
「哈,我們希望希言感到自己可以操控自己身邊的環境,關鍵是孩子有意識地做出恰宜的動作來達到特定目的。」高sir一手拉長繩子,公仔跳動起來:「要公仔震動,就先要拉綫,這是一種因果概念。希言學會,可以增加日常應用,例如,『要飲果汁,先要伸手』、『要玩遊戲,先要坐低等導師叫名』,這對希言的表達動機及社交禮儀都有幫助。」
「又是啊!這就不需用手搶。」
「新行為取代舊行為。」
「怪不得有些老人家說,不要餵食哭鬧中的小孩,直到他說『俾』為止。」
「說對了一半,應該是不要立即餵食哭鬧的小孩,但是否直到他說『俾』為止,就值得商榷。」
「我都覺得無可能等到孩子開口,有時孩子鬧情緒,迫他也沒有法子。」
「又或者孩子根本未有足夠表達能力,望餅輕嘆,挫敗感會很強。」高sir說:「我會調整目標,現在希言只要伸出手來或指向餅干,亦會得到獎勵。」
「不過有時他太燥底。」
「我會再降低目標,停止喊聲,暫時收貨。」
「是,任老師話免得大喊變成強大脅迫武器。」
「哈,強大武器,只因為弱小,無從表達。」
「孩子對大人,孩子永遠是弱勢。」
「未開口的孩子,更是弱勢中的弱勢。大人大權在握,有就有,無就無。」高sir說:「如果我們真心關顧孩子,就會如履薄冰般使用大人權力,總不希望打斷來之不易的信任。」
晚上,巧琳記錄了有目的的玩具 (means-end toys) 及因果關係概念(Causality)。巧琳想起《隨心所慾 Follow Your Heart》一書提到「種豆得豆」因果律,多做運動才有健康身體,努力工作才會有收穫,估不到教小朋友都應用因果定律。